* 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途是什么?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 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 贷款额度
学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葡京赌场根据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 贷款申请
1、家庭困难学生可在每学年规定的时间内向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学生家长承诺材料;
(4)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2、各系部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公示。
3、学生资助中心对各系部提交的学生申请进行审核汇兑、上报审批。
* 贷款期限、利率与贴息
1、国家助学贷款期限5年10个月,到期一次性还清,可提前还本。
2、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一年结息一次。
3、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财政的全额贴息,自其毕业后的下月1日(含1日)开始自付利息。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当休学的借款学生复学后,恢复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贷款学生因违约造成的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4、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原贷款展期期间,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贴息。
* 违约处理
违约是指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学生。按照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及贷款银行等部门将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1、将学生的有关信息和违约情况提供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在全国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4、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情况。